根据《咸阳职院办公室关于赫光中等45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》(咸职院办字〔2014〕13号)文件通知,同意聘任化工学院教师王晓霞同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,高茜、李琳娜2位同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,李祯同志助教专业技术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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